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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器官捐贈這件事情,
其實我很久以前就非常認同,
畢竟生不帶來死不帶去,
我完全不會介意死後大體缺少甚麼器官,
反而希望死後可以一切從簡,火化即可,
但如果火化了,器官也跟著火化了,
實在有點浪費,畢竟現在有很多人等著器官捐贈才能生存下來,

我生前可能善事也沒有做很多,
想說至少在死後還能對這社會有點貢獻,
最後一次幫助別人,應該死前會覺得很愉快吧?

你們一定會想如果捐贈後,
家人生病突然需要器官怎辦?

別擔心,如果捐贈當下有與捐贈者五親等以內之血親、
姻親或配偶在等候器官,且醫學考量上也適合,
可以進行指定捐贈。
萬一日後有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需要器官移植,
也可優先獲得其他大愛捐贈者捐出之器官喔!

想一下,簽署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真的不難,
你生前最後一件善事,除了造福別人,也造福了家人。

最後,這不強求,
而我果斷、直接秒簽了,感覺舒暢!
你(妳)的選擇呢?想一下。

https://goo.gl/yFqDo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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